新辦台胞證效期為五年, 經加簽後, 即可過境香港或澳門(可以在過境期在香港停留7天, 澳門可停留30天), 必須進入大陸地區, 每次簽證效期為3個月, 進入大陸後可以停留最多3個月, 在大陸停留期間必須向住宿酒店登記或向當地公安部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 居住超過三個月要先向公安局辦理延期手續, 最多可以延期到一年, 未辦理延期者逾期每日罰100人民幣
大陸出境一樣可以在港澳過境七天
新辦台胞證效期為五年, 經加簽後, 即可過境香港或澳門(可以在過境期在香港停留7天, 澳門可停留30天), 必須進入大陸地區, 每次簽證效期為3個月, 進入大陸後可以停留最多3個月, 在大陸停留期間必須向住宿酒店登記或向當地公安部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 居住超過三個月要先向公安局辦理延期手續, 最多可以延期到一年, 未辦理延期者逾期每日罰100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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