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15〕41號-國務院關於取消62項職業資格許可.jpg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54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佈。
  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集中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對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以及國務院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係不密切或不宜採取職業資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式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後予以取消。要抓緊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管理長效機制,制定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要轉變管理理念,簡化程式,通過建立科學的國家職業資格體系,促進各類人才脫穎而出,提升更多產業、崗位的勞動和工作品質,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2項)

                                    國務院
                                  2015720

  (此件公開發佈)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2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共計25項,其中准入類1項,水準評價類24項)

02.jpg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共計37項,均為水準評價類)

01.jpg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7/23/content_100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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